根据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“2022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3〕31号)要求,经各二级学院推荐、材料审核、二级学院书记评审等环节,拟推评李婧雯老师参评“2022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提名人物”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疑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须提供联系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,并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,并附本人亲笔签名。凡匿名提出异议、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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